防爆證的有效期是多久?
法律依據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》第三十九條印章的下列行政許可證:
(一)許可證、執照或其他證照;
(2) 資質證明、資質證明或其他資質證明;
(三)行政機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證明文件;
(四)法律、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許可。
行政機關實施檢驗檢疫的,可以對檢驗檢疫合格的設備、設施、產品和物品加貼標簽或者加蓋檢驗檢疫印章。
申請防爆證需要哪些資料?
防爆證:我公司取得的防爆證由國家防爆電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出具,并加蓋國家防爆電器產品公章質量監督檢驗中心。
關于取得防爆證書所需資料及樣品說明:
申請書(一式三份)、防爆相關圖紙(二份)、產品企業標準/技術條件(二份)、產品使用說明書(兩份)、產品出廠檢測報告(原件)、產品質量保證文件(如有,復印件)、申請公司營業執照(復印件)、產品樣品(如為n型或灌封型,需要3~5組樣品,包膠型,提供未包膠部分;有透明部分,提供3片玻璃;如果委托表面電阻測試,則提供樣品應提供≥×60×3mm;專用拆裝工具)。
關于取證時間:
圖紙、樣品齊全,均符合標準要求,無特殊復雜測試,一般45個工作日。